四人合伙,我不出資,約定我占有27%,我是實際經營者,如何擁有絕對控制權?
說到底,就是自己是依靠經營和人脈等,控制企業,其他人都變成財務投資者。
既然已經是實際經營者了,且自己一分錢沒出,為什么還要有絕對控制權呢?難道人家的錢都是白繳的嗎?如果真的出錢者一點話語權沒有,而把話語權、控制權全部給了你一個沒掏錢的人,你的個人品格和素質,能夠支撐大家的信任嗎?
從你如此想要控制企業的態度來看,你就不是一個可以信賴的人。我們擔心,一旦企業做得比較好,你會通過各種方式把其他投資者趕走,讓企業變成自己一個人的。而要不是其他三人的出資,又怎么能夠把做起來呢?
人可以對權力、對利益有所追求。但是,題主的權力欲望太強,如果我是你的合作伙伴,會選擇離開,尋找其他合作者。至少,需要有平等意識的合作者。對題主這樣的合作者,還是敬而遠之為好。因此,也就不會給你出餿主意了,不想幫助你去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