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到了這個地步,那這個事情的本質不就真正看出來了嗎?假如未來你作為擔保人去擔保,估計這筆債將來就是你來還了。因為你的姑姑如果不還,你去希望他們履行責任,他們仍然會像現在一樣,合在一起跳起來罵你。所以都已經被挨罵了,都已經受到了屈辱,那么為什么還要屈服呢?干脆搬倒葫蘆灑了油,這門親戚不認也罷。
之前德先生反復提過,現在的擔保在法律上的責任是非常之大的,尤其是面對銀行貸款時,當銀行貸款欠款逾期后,銀行可以挑選三種法院起訴方式:欠款人、擔保人、欠款人和擔保人。那么最終銀行會選擇哪種呢?銀行會選擇看誰能更快的將錢還出來,看誰更有經濟實力,那么就會起訴誰。現在銀行最喜歡起訴的就是只有擔保人嘍。
為什么銀行現在最喜歡單獨起訴擔保人呢?因為一般銀行欠款逾期后,借款人無法及時歸還欠款,那么很多借款人已經做好了財產的轉移和其他賬戶清理工作,那么銀行起訴后也很難找到財產可以執行。但是擔保人則不同,他們一般還有著可供執行的財產,以及不想有著法院失信被執行人的記錄。所以銀行在訴訟后可以及時查封財產,并且要求擔保人履行先行代為償還借款的責任。
法院現在也支持銀行這三種做法任意挑選。而且如果在判決生效后(一般來說銀行貸款逾期未還經濟糾紛,銀行勝訴的可能性都非常大),擔保人不能按照生效判決進行還款,那么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將擔保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也可以限制三高消費。
擔保人在此情況下,只有完成了法院判決后,才能另行起訴借款人,要求追索貸款的情況。但我們仔細想一想,銀行都沒有追成功,擔保人就能追成功嗎?唯一最后結果就只能將借款人登錄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三高消費而已。
總結一下,如果擔保人不想為此逼借款進行擔保,那么就要堅決明確的進行拒絕。不論對方采取何種手段,都是堅決拒絕。現在本題中都已經撕破臉到了這個份,肯定更加不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