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前期報告《2.6%的赤字率意味著什么?》中指出,18年赤字率下調的很重要一個原因在于利用地方專項債券融資進行替代,這部分收入計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中,不計入赤字。18年預算中,由于地方專項債券規模繼續大規模增加,全國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對17年增加了1.7萬億,增速達到了28.5%,與地方財政支出增速的放緩有著此消彼長的關系。
但同時,財政也有值得關注的地方,如對于地方財政支出層面更加精細化的管理。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中就指出了17年財政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中的幾個問題,包括預算執行的約束力不夠強,支出項目只增不減的固化格局沒有根本改變,部分項目執行結果與預算相差較大;一些政策尚未執行到位,一些資金使用績效不高;一些地方存在變相舉債和違法違規擔保行為,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不容忽視等。同時對于2018年,也提出了全面實施預算法、切實防范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等建議。對于地方財政支出的規范化管理,對預算支出內容的考察和政策執行情況的評估,有可能會對地方基建建設造成一定拖累,18年以來在M2反彈的背景下廣義社融增速的放緩或也與此有關,這個就是問題的最大的一個關鍵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