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監管機構要求,對于2020年1月1日之前發放的個人商業貸款(含房貸),各家商業銀行發出通知,要求貸款客戶在3月1日……8月31日期間進行轉換。
我們不妨先來了解一下具體轉換要求,客戶可以選擇固定利率制,也可以選擇LPR利率制,以自愿為原則,但只有一次機會,一旦選擇一種后,在整個還款期內不能再次轉換。同時,對于沒有表達選擇意愿的,在最后期限(8月31日)過后,將自動默認為固定利率制,即按照原合同利率執行。還要提醒的是,本次轉換中不涉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不管。
回到正題,原房貸利率5.39%究竟需不需要轉換?目的決定動機,如果能節約利息,當然要轉,反之肯定不用跟風了。那么5.39%利率轉換后,能否節約利息呢?
這就需要搞清楚LPR利率的形成和執行機制。原來的貸款利率是以央行頒布基準利率為標準,各家商業銀行再通過上浮或打折而形成最后執行利率,而現在是每個月以18家銀行報價后,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值,得出一個平均值,這個平均值就是當月LPR,最后執行利率=LPR+加點值。
加點值怎么算?按照規定,本次轉換LPR報價利率的加點值=原合同利率-2019年12月LPR值,而且這個加點值以后一直保持不變,變化的只是每月LPR值。
所以5.39%的貸款轉換時,加點值=5.39%-4.8%(2019年12月LPR為4.8%)=0.59%,而LPR報價利率制的最小變動周期為1年,也可以是幾年,雙方可以協商,所以本次轉換后的最后執行利率=4.8%+0.59%=5.39%,即是說轉換后的第一年利率是不會變的,最多從第二年開始才會變化,因為有了新的LPR,即使加點值不變,但最終執行利率也會隨之而變。
據央行公布數據,本月的5年期以上LPR為4.75%,與上月持平。在當前,由于新冠肺炎的全球蔓延升級,以及石油價格暴跌等重大因素影響下,全球經濟環境流動性異常緊張,面臨巨大下行壓力。在世界經濟高度一體化的今天,隨著世界降息潮的來臨,我們不可能一直“矜持”,大多數人認為,未來一段時期還有一定降息空間,27日重大會議也發出信號,引導貸款市場利率下行就是主題之一。
假設一下,如果明年3月的LPR為4.5%,那么最后執行利率=4.5%+0.59%=5.09%,就比原合同利率5.39%少0.3%,利率下降了,節約了利息,當然你的月供就會減少,轉換成LPR是值得的,但這只是短期的。
從長期來看,一旦選擇LPR后,合同利率幾乎每年一變,而房貸期限一般都是20-30年,在如此長的時間內,能不能真正做到最后節約了利息,這就需要看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LPR走勢。
不過,根據我國近20年利率變動規律,以及發達國家的利率走勢,大趨勢是處于下行趨勢,所以對于還有幾年就到期的貸款來說,轉換成LPR絕對受益。對于剛剛貸款的人來說,轉換成LPR受益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