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月薪不到6000的人,在一二線城市所占比例相對較小,但在三四線以下城市很普遍。
工資收入水平與地區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物價水平高,經濟發展快,居民收入水平肯定會是較高水平,與此相反,居民收入水平偏低。
201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2,359元,月均3529元。
這個數字就很具有代表性,全國平均水平為3529元,中位數不會超過5000元。
因此,全國來看超過月薪6000元的人數占比不會超過50%,估計在30%以下。但是在一二線城市里,這個占比能達到60%以上。
同樣月收入6000元,在一二線城市的消費力遠遠低于三線以下城市。
6000元收入在三線以下城市可以過得很好了,所以我們不能僅僅用月收入多少,來衡量人們的幸福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