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證監會發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子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暫行規定》,基金子公司發展“入冬”。由于政策閘門大大收緊,大量基金子公司面臨著核心盈利業務被迫停滯、存續規模縮水以及大股東增資反復博弈,后續增長乏力等多重困境。
實際上,2016年8月證監會發布子公司新規征求意見后,行業整體增速就呈現停滯態勢。根據基金業協會的數據,至2016年四季度末,基金子公司整體管理規模首現下滑,跌至10.5萬億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基金母子公司專戶業務整體規模縮水的情況下,母公司專戶規模卻增長了1399.29億元,換言之,所有專戶業務規模的下滑均來自于子公司。
風險資本準備金難籌
造成基金子公司管理規模增長乏力的直接原因是新規中針對凈資本相對指標的要求,即“凈資本不得低于各項業務風險資本準備之和的100%”。深層次原因則是監管對用于規避監管,拉長融資鏈條隱藏實質風險,增加社會融資成本的通道類業務持不鼓勵態度,且強調子公司的業務開展要與自身實力相適應,這和當前幾乎所有基金子公司均以通道類業務為主要收入來源的業務結構形成深層次沖突。
眾所周知,基金子公司成立門檻是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業內絕大多數基金子公司的注冊資本金在2000-5000萬元,超過億元的屈指可數。但經過三年多的野蠻生長,基金子公司業務規模普遍高達數百億、甚至數千億元,凈資本與風險資本準備金相距甚遠。因此,新規征求意見出臺后,子公司迫于凈資本指標考核要求,一方面開始清理存續規模,對于前期發展過程中“跑馬圈地”收費較低的業務提前清退或不再新增;另一方面多開始收緊新增產品備案,進一步嚴格項目的風控準入要求,并大幅提高了項目收費標準。但是,與新規風險資本計提比例掛鉤的管理費率,明顯超出了市場可接受和能承受的范圍,以通道類業務為主要贏利點的業務模式注定將難以為繼。
面對風險資本計提比例偏低,短期內僅靠控制業務增量和清理存量不過是杯水車薪,想要繼續發展只有增加注冊資本金,于是向母公司要增資成為看起來最快也是最實際的方法。然而,由于近兩年經濟形勢下行,基金子公司大股東層面的銀行、信托、包括公募基金自身盈利能力都出現一定下滑,套用一句古話來說就是“地主家也沒有余糧啊”,這種情況下要求大股東增資其難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