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型公募基金業內談論已久,日前終見初步方案。基金君第一時間獲悉,本周《養老型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的初稿下發到一些公募基金管理人手中,并開始征求意見,一些證監局要求,基金管理人的相關意見要于5月18日前反饋。這意味著,養老型基金這一全新的公募基金品種有望誕生。
監管層在指引起草說明中認為,當前推出“養老型”基金對于公募基金行業服務個人投資者養老投資,推進養老金市場化改革,促進公募基金行業健康長遠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積極意義和必要性。
監管要求,為穩妥推進有關工作,當前推出“養老型”基金應當遵循:平穩起步、規則明確、穩妥推進、控制風險的原則。
養老型基金指引試行初稿共有13條,分別對養老型基金的立法依據、產品定義、產品類型、投資策略、投資比例、子基金要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經理要求、運作方式和費用、銷售適當性、存量產品變更等多個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
一、養老型基金可采用
FOF或普通基金形式
指引初稿稱,為對接養老資金理財需求,規范養老型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養老型基金)的運作,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指引。
具體到產品定義:“養老型基金是指以追求養老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為目的,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資產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資組合波動風險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指引初稿,養老型基金可以采用基金中基金(FOF)形式,也可以采用普通基金形式運作。
二、養老型基金運作
需遵循特定的投資策略
和普通基金不同的是,養老型基金由于具有特定目的,其投資策略也較為固定,根據指引初稿要求,養老型基金應當采用成熟穩健的資產配置策略,控制基金下行風險,追求基金長期穩健增值。投資策略包括目標日期策略、目標風險策略、組合保險策略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