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監會規定,一家基金公司所有的基金產品,歸集起來,在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能超過其總股本的10%,一只股票的投資總額,不能超過任何一個基金總資產的5%.
這個規定,本意是好的,主要是防止基金公司把“所有的雞蛋都放到同一個籃子里”(想一想最近的樂視網,那些重倉樂視網的基金,為了防止贖回潮,不得不把樂視網的估值下調十幾個跌停板)
所以,老練的投資經理人,會不分青紅皂白,把目前暫時賠錢的股票,全部賣掉.這樣,每次提交季度報告的時候,就能避免那些虧損的股票,出現在持股列表里.
這種操作的缺陷也是巨大的,經理人把掩埋罪證的行為變成了短線交易,以至于再也沒有機會貫徹長期投資.
這個規定,同時也是為了防止卡爾•伊坎(Carl Icahn)這樣的華爾街之狼,就是這樣一個令所有美國上市公司都害怕的兇狠野獸,他最知名也是最嫻熟的攻擊手段就是“突襲企業”(Corporate Raid),即大量買入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成為戰略股東,通過行使股東權益迫使公司做出各種調整,比如改選董事會,清算核心資產,大額分紅,涸澤而漁等.
(在萬寶之爭中,2016年6月26日當天萬科公告,收到寶能系要求罷免包括王石、郁亮在內的萬科10名董事、2名監事.至此,寶能系亮出了底牌,旨在終結萬科的“王石時代”.寶能系資金,作為華爾街之狼的中國版,引發了一系列的法律和行業規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