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投資風險類型不同,風險較大相應的收益就較高。
貨幣基金可以說是權益投資,對于投資者來說是一種“盈虧自負,風險自擔”的投資,即不保本也不保收,收益多少取決于市場行情和基金經理的操作策略。
比如2016年金融開始整改,貨幣基金收益普遍徘徊在2.5%上下;比如2006年出現兩只貨幣基金單日虧損(第二天收益恢復正值);比如天弘余額寶年前和如今的收益差異等等。
貨幣基金資產主要投資于短期貨幣工具(一般期限在一年以內,平均期限120天),如國債、央行票據、商業票據、銀行定期存單、政府短期債券、企業債券(信用等級較高)、同業存款等短期有價證券。
那么貨幣基金能隨時贖回是怎么回事?其實公募基金的流動性都很強,投資者都可以進行隨時基金份額贖回,不僅僅是貨幣基金。只是貨幣基金可以即時到賬(如今單日上限為1萬)罷了,那是因為商業銀行進行的墊支,并非資金來自于贖回的基金份額。
基金贖回需要一個基金份額確認過程,通常為一個交易日(下午三點之前贖回)或兩個交易日(下午三點之后贖回),節假日順延,貨幣基金也不例外,而商業銀行進行墊支到基金份額確認到賬的收益歸墊支方所有。
如果不在意基金份額確認過程中的那一兩個交易日,那是不建議進行貨幣基金投資的,畢竟收益較低,更建議選擇債券基金或分級基金中的A份額。
而銀行存款屬于債權投資,存款人是債權人,銀行是債務人,投資風險由銀行承擔(直接參與實體經濟),存款人可以拿到固定利率。從信用角度上來說,銀行存款是除國債以外最為安全的投資產品,風險在貨幣基金之下,特別是50萬以下存款可以說是零風險,因為《存款保險條例》中有相關規定,即使銀行倒閉存款保險基金會進行全額賠付。
那超過50萬呢?同樣風險也是極低的。首先銀行信用等級較高,出現倒閉風險較小,到目前為止我國就一家銀行和一家信用社倒閉,而央行都進行了先行墊付給存款人;其次,有存款準備金機制,存款人存進去的錢有百分之十幾(不同類型的銀行或信用社有所差異)要上交央行作為存款準備金;最后,作為債務具有先行賠付權,比如銀行倒閉,在財產清算過程中首先要償付債權人(即存款人)的債務,其后才是權益投資者(比如股東,包括購買上市銀行股票的投資人)。
要說區別那是說不上的,因為這是兩種完全不同類型的產品,區別太多太大,就好比如房子和車有什么區別。但是從風險角度來說,投資收益越高相應的風險就越大,貨幣基金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