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有些杞人憂天,看來你是不怎么了解基金運作原理。
所謂基金,是指為了某一目的而募集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的總和,我們現在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按照投資方向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貨幣基金、債券基金等。
而基金公司負責發行發行基金,而且是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主要收入來源是基金管理費,按照基金凈值或資金規模收取一定的費用,費率一般是0.5%-1.5%,也就是說無論基金是否賺錢,投資者是否賠錢,基金公司是不會賠的,照樣收取費用,即便是沒人買該公司的基金,頂多也就是沒錢,那么基金公司有什么理由要跑路呢?
而且就算是基金公司想跑路,也不像有些P2P平臺那樣容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基金募集的資金,要由托管人(通常是商業銀行)負責資金的運作,而基金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負責投資決策,也就是說基金公司可以向銀行發出指令投資某一產品,但是要轉到自己賬戶或者某一特定賬戶是會被拒絕的,募集資金和自有資金也是分開管理的。
所以,基金公司無權也無法轉移客戶的基金資金,只有客戶要求贖回時通過托管銀行把結算金額打到客戶銀行卡中,根本不經過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無法截流,也就無法卷款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