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以,有錢就可以任性,但是困難重重,我們來捋一下。
首先是5%的門檻
當你在二級市場持續買入一家公司的股票達到5%時,你必須暫停買入行為,并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否則即構成嚴重違規行為。且之后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后兩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紅線是30%
持股比例達到30%時,觸發要約收購,如果收購者在持股30%以下的情況下停下,可以通過發出部分要約的方式增持到30%以上,而不觸發全面要約的規定;如果持股比例在30%以上,卻不符合豁免要約義務或免于要約的情形增持必須通過部分要約的方式進行。看到沒,這里是必須,也就是說,不管股票漲到多少都要接。
這是國內的,國外的邀約收購會更狠一點,超過某個限度后,會要求收購的公司已過去兩年的最高價收購股份。
重要股東的信息披露
只要持股超過5%,就變成了這個公司的重要股東,那么依據上市公司相關的管理規定,重要股東的信息是要按照相關要求來披露的,也就是說以后你干了啥,都要公開,否則將觸犯證券法規。
怎么樣既是大股東,又避免大股東的麻煩呢?
可以通過不同的主體來收購,但是不要超過5%,也就是說,這些都是你的門面,和你的行動是一致的,但是都沒有達到5%的門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