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信息披露機制是強制性披露為主,自愿性披露為輔。就算是強制性信息披露,有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質量還是存在不少問題,因此,我國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不論是內容還是質量,都遠遠不能滿足監管部門、投資者的要求,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只愿意按照證券法規的最低要求披露信息,即使自愿披露也是一帶而過。總之,上市公司多數選擇定性的、邊緣的、外圍的、表面的信息予以主動披露,而回避那些核心的、關鍵的、定量的信息,從而極大地削弱了信息的相關性。
由于我國資本市場弱式有效性的特點,上市公司主動披露的意識不強,再加上A股投資者以散戶為主,投資者很少關注上市公司的信息。近日,筆者看到了一家新三板公司伯朗特在12月的第一天就主動披露了11月份的月報(包括產量、銷量、增長率等核心數據),披露效率和信息含量讓我很驚訝,因為主動披露月報在A股都不常見(萬科是主動披露月報的典范)。伯朗特公司主動披露月報至少說明以下幾點:第一,能夠在下個月的第一個工作日披露上個月的核心數據,說明公司內控和ERP系統比較完善,筆者估計很多公司無法這么快就產出數據;第二,這是公司管理層對公司經營管理信心的表現,披露出去的數據是無法更改的,投資者未來可以根據公司披露的月報數據及時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以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新三板市場是一個機構投資者的市場,新三板公司數量高達10000多家,如何才能吸引機構投資者和研究機構的關注,主動自愿披露信息是一個很好的方法,應該進一步推廣,因為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時間可以證明一切。當前新三板市場只要求所有的新三板掛牌公司披露年報和半年報而已(全體上市公司需要披露季報),這種一刀切的管理方式既不符合新三板企業良莠不齊的特點,也不符合新三板分層差異化監管的思路。為了新三板市場的健康發展,建議如下:一是股轉系統對于信息披露造假的掛牌公司進行嚴肅處理;二是股轉系統對創新層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比如強制披露季報);三是股轉系統對主動披露月報等非強制信息的新三板企業給予更多的鼓勵和指導;四是股轉系統可以學習滬深交易所,每年對新三板企業的信息披露質量以及董秘的勤勉盡職進行評估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