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在上周五,港交所迎來了20多年最大變革,港交所正式宣布拓寬現行上市公司制度。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對此表示:“這不是一次容易的改革。作為香港市場近20多年來最重大的一次上市改革,它從一開始就面對前所未有的爭議,尤其是是否接納不同投票權架構、未盈利公司上市等議題,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市場都是不容易抉擇的監管選擇題。”
這次如此重要的改革到底改了什么,此前的創新板計劃是否得以落地,此次改革對于內地證券市場有怎樣的影響呢?特別是對于擁有大量新經濟企業和生物初創企業的新三板。
一
錯過了一個阿里巴巴,可不能再錯過下一個
此次港交所改革重點主要有三項:
1、 接受同股不同權;
2、 放寬生物科技公司上市限制;
3、 放寬香港作為第二上市渠道的限制
原文如下(諮詢文件完整版可留言獲取):
基于框架諮詢文件所收集到的的回應,及其后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就監管方面的討論,聯交所決定落實計劃拓寬現行的上市制度,并于《主板規則》新增兩個章節,容許(i)尚未盈利 / 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發行人;及(ii)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新興及創新產業發行人,在作出額外披露及制定保障措施后在主板上市。
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的預期最低市值須達100億元,若市值低于400億元,須通過于上市前的完整財政年度錄得10億元收入的較高收入測試。未有收入公司若根據《主板規則》新增的生物科技公司適用章節申請上市,預期最低市值須達1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