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6:33:11 來源:網絡投稿
先要澄清一個概念:無論借條怎么寫,法院都不會“直接”執行——必須要對借條本身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核實、確認之后,才會做出最終判決。
所以,稍微延伸一下題主問題:怎么打一個合法有效的借條,能最終讓借條產生法律效力。
分三部分說明一下:
借條的寫法
先給出一個簡單的示例:

注意幾個關鍵點(尤其是下述標識部分):
- 抬頭。寫上“借條”兩字。
- 目的、時間。寫清楚借錢是為什么,什么時間借的錢。
- 一個非常關鍵的詞語:借到。“借到”代表的是借款實際發生,而“借”只是一個過程,不能說明是不是真正借錢了。
- 錢數。注意,一定要加上大寫。小寫是比較容易無痕跡修改的。
- 借款期限與利率。定好具體還款日期。至于要不要有利息可雙方自行商定,但是注意不要過高(可自行查閱,之前有關于認定為“高利貸”的利率紅線,后來改成動態計算)。
- 通過什么方式借到的、借款人要說明“已經收到”。
- 如果出現爭議的話,解決方式是什么。
- 落款,很重要——借款人的個人信息要準確,日期細化到“日”。
從成型方式上,個人比較建議由借款人手寫。這樣做的話,能從另外一個角度,更傾向于認定為是借款人本人的真實意思和行為。
完成之后,借條保留在出借人手里。
已經實際發生
假設借條寫的沒問題,一定能保證借貸關系成立么、或者能夠證明其成立么?
不一定。
這一點屬于對出借人的提醒。出借人把錢給到對方,個人比較建議的方式是通過銀行系統轉賬。目的是留有實際出借記錄。如果是通過現金面對面出借,容易引起一些扯皮的情況。
在轉賬過程中,切記寫好“備注”——本人出借給xx的款項。
證據
還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就是證據。

借條、轉賬記錄屬于借貸關系實際發生的關鍵證據之一。還有以下一些證據,建議在發生借貸關系過程中保留下來:
- 錄音錄像。最好是雙方能夠坐在一起,借款人書寫借條,把整個書寫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并原件保留。這屬于“視聽資料”類證據,是合法有效證據之一。
- 電子證據。例如,雙方就借款事宜是否有聊天記錄、有無類似電子郵件往來等。如果有,保存下來。
- 人證。如果能有第三人在場(需與借貸雙方為無利害關系人),將會對借條效力有比較大的強化作用。人證從來都是糾紛爭議中最重要的證據類型之一。此外注意:這個人證,不是擔保人的概念,僅僅是一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