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既然已經下發判決書,我們就不用擔心是否有人接收的問題,就算沒有人接受,法院最終也會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將判決書送達給對方,并且如果在判決書下發15日內對方沒有提起上訴,判決書則生效產生法律效力,這時我們就可以拿著生效判決書到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了。
【執行注意事項】
1.找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到可執行財產
在執行階段能夠找到被執行人(欠款人)并不重要,只要我們能夠找到被執行人的可執行財產,那么就可以進行強制執行。
2.一定要提供財產線索
有些申請執行人認為只要申請了執行,接下來就由法院來解決,實際上在執行階段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財產線索,可能是推進執行程序的重要證據,因為一般情況下法院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只能調查到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所以如果對方轉移、隱匿了財產就無法調查。
3.如果對方要求和解一定要注意
有些時候對方發現無法躲避債務,可以會要求和你和解,和解的條件可能會很誘人,但是一定要注意這有可能是對方拖延時間的方法,如果和解可能導致后續的執行程序無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