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高房價年代,借款買房是廣闊購房者的第一挑選。但不少購房者都曾遇到過這種為難狀況:與開發商簽了購房合同,也付了首付款,但銀行按揭借款卻未成功處理。那么,遇到這種狀況,購房者要怎么辦呢?
狀況一、房貸方針或銀行自身原因
跟著樓市調控的不斷升級,房貸方針也隨之收緊,銀行審批也更加嚴格。
根據我國最高法規則:因不行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締結商品房擔保借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持續實行的,當事人可以懇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假如因為房貸方針或銀行自身原因導致按揭借款沒成功,那么開發商與購房者均可懇求解除購房合同,而開發商應將已收的首付款本金及利息全數還給購房者,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狀況二、開發商單方面原因
根據我國最高法規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好,買受人以擔保借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締結商品房擔保借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持續實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懇求解除合同和補償丟失。
假如因為開發商單方面原因導致無法成功處理按揭借款,比如開發商與銀行合作關系發生變化,開發商所售項目不具備借款條件,那么購房者可懇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補償丟失。
狀況三、購房者個人原因
根據我國最高法規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好,買受人以擔保借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締結商品房擔保借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持續實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懇求解除合同和補償丟失。
假如因為購房者個人原因導致無法成功處理按揭借款,比如材料不全、還款才能不足、征信不良,開發商有權要求購房者一次性付清余款或者解除合同,假如解除合同,購房者應補償開發商的丟失,也便是按照違約金條款支付相應違約金。一般來說,違約金從首付款中扣除,剩余首付款歸還購房者。
關于購房者來說,按揭借款買房無疑可緩解購房壓力,但假如因為以上這3種狀況而無法成功處理按揭借款,那無疑是一種沉重的沖擊。不知我們在買房時,是否遇到過按揭借款沒成功的狀況?其實不管有有沒有遇到,以上這3種狀況都值得各位購房借款者留意。最終祝各位早日買到自己心儀又合適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