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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金融,你從哪里來?
消費金融,顧名思義是指向各類消費者提供消費貸款的現代金融服務方式。在供給側改革的大背景下,以消費金融為代表的服務性行業正在成為解決需求和供給結構不平衡的突破口。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再一次提及消費金融試點。無論從金融產品創新還是擴大內需角度看,消費金融試點都具有積極意義。
“消費金融”分分鐘成為2016金融界焦點,今天小編帶你去探探它的前世今生。
1 2009.7—2013.10 四大城市、四大機構試點,資質要求高
2009年7月銀監會公布《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選擇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個城市啟動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審批工作。2010年初,銀監會相繼批準了北銀、中銀、四川錦程和捷信四家消費金融公司。首批試點的消費金融公司中,除了捷信以外,其余三家均為銀行系。
論資質,金融機構作為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要求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不低于600億元人民幣;而非金融企業作為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要求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00億元人民幣,最近1年年末凈資產不低于資產總額的30%。因此,絕大多數非銀機構而言,金融牌照可望不可即,只能通過謀求與大公司、大金融集團合作拿牌照。故而首批消費金融公司以銀行系為主。
從銀行自身的業務端來看,在消費金融領域的布局主要以信用卡分期和消費貸款為主。而消費貸款,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可以看成是大額的信用卡。目前,銀行越來越傾向于成立單獨的消費金融子公司,并拿到消費金融牌照。
2 2013.11—2015.5 修訂管理辦法,試點擴展10個城市,成立7家消費金融機構
2013年11月14日,銀監會發布《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修訂稿)》。主要修訂了以下幾方面:
1. 增加主要出資人類型,促進消費金融公司股權多樣化,以充分利用民間資本和消費金融優勢資源。
2. 放開營業地域限制,允許消費金融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逐步開展異地業務,以利于試點公司盡早實現規模效應,增強行業整體實力。
3. 根據業務發展實際需要,增加吸收股東存款業務,以進一步拓寬資金來源,更好地支持消費金融公司業務發展。
4. 將消費金融公司發放消費貸款的額度上限由“借款人月收入5倍”修改為“20萬元人民幣”,以充分體現其功能定位,增強業務可操作性。
5. 增加公司風險管理的自主權,刪除“消費金融公司須向曾從本公司申請過耐用消費品貸款且還款記錄良好的借款人發放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等限制性要求。
6. 增加消費者保護條款,要求消費金融公司在業務辦理中應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充分履行告知義務。
《辦法》正式施行后,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67號)關于“擴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城市范圍”、“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消費金融公司”的有關要求,堅持商業化、市場化原則,在市場主體自愿申請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工作,經國務院同意,銀監會擴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城市范圍,新增沈陽、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漢、廣州、重慶、西安、青島等10個城市參與試點工作。
除老4家消費金融機構外,相繼成立了招聯消費金融公司、興業消費金融公司、海爾消費金融公司、蘇寧消費金融公司、湖北消費金融公司、馬上消費金融公司、中郵消費金融公司7家消費金融公司。
3 2015.6—至今 放開市場準入,向全國推廣
2015年6月10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決定,放開市場準入,將原在16個城市開展的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擴大至全國。審批權下放到省級部門,鼓勵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國內外銀行業機構和互聯網企業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成熟一家、批準一家。向消費者提供無抵押、無擔保小額信貸,規范經營、防范風險,使消費金融公司與商業銀行錯位競爭、互補發展,更好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
2015年7月18日,《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出臺,確立了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落實了監管責任,明確了業務邊界。主要體現在以下4個方面:
1. 指出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臺、產品和服務創新,激發市場活力。鼓勵消費金融等金融機構依托互聯網技術,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積極開發基于互聯網技術的新產品和新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互聯網平臺開展網絡消費金融等業務。
2. 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支持消費金融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拓寬金融產品銷售渠道,創新財富管理模式。
3. 消費金融公司通過互聯網開展業務的,要嚴格遵循監管規定,加強風險管理,確保交易合法合規,并保守客戶信息。
4. 明確消費金融是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之一。
2016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在全國開展消費金融公司試點,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消費信貸產品。”這被視為2015年6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相關決策的延續,呈現國家意在鼓勵消費金融領域的創新發展,適應消費升級趨勢,增強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基礎作用的積極信號。
2016年的春天,也將進入消費金融黃金成長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