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時候檔案只有用人單位保管,因為當時只有國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
后來由于經濟體制改革,出現了失業下崗,勞動部門在掌管人才調動的時候,有一部分人由于失業就無法調動出去。這樣就形成了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保存管理失業人員檔案。同樣管理國家干部的人事部門,也推出了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干部和大學生檔案。
不過,未來的趨勢是兩者進行合并,形成統一的檔案管理部門。
正常來講,檔案要進行封閉式保管。用人單位跟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后,應當將形成的招用人員登記表、勞動合同等有關資料送到相應的檔案管理部門保管。一般只有國有集體企業才有權力保管職工檔案。
以前國有、集體企業保管職工檔案的時候,涉及到工資晉級、職稱評定等,每年都需要增添檔案材料。
然而實際上現在用工體制搞活以后,這樣的情況除了職稱考試需要用到外,其他的基本只有機關事業單位才有工資進檔或者先進評優了。
所以,其實無論什么情況,將本人的檔案交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保管才是最合理的。即使就業以后也不要提取檔案,而是往相應機構送檔案材料。
否則一旦流出相應機構,轉為沒有保管資質的企業放置,在往回放就非常難了。尤其是未來辦理退休的時候審核職工檔案,將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