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很遺憾,既不違法,也不違規,你有這疑問是你沒有正確了解貸款流程。
房貸合同簽了?
你確定銀行跟你簽合同了?蓋章了嗎?手里有合同嗎?
我想你都沒有,我來幫你回憶一下吧,你所謂的簽合同,是你單方面在借款合同書簽字,但銀行并未在同一時間蓋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簽字或蓋章。
因為銀行的一般流程是你填表提供材料申請貸款后,銀行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才與你簽訂合同,有了雙方蓋章的何勇才能辦理抵押,辦完抵押才能放款。
為了方便,也為了不折騰你跑兩遍,有的銀行在你提供材料面簽時先讓你在合同上簽字,合同上可能有利率,但此時合同尚未生效,按照《合同法》,只有當雙方都簽字后合同才生效,你單方簽字是無效的,當然利率也是無效的。
審批未必通過
當你提交完相關材料,貸款進入審批流程,但審批了就一定會過?一定按照當初申請時的條件過?不一定啊。
比如銀行認為你的申請資料有問題,會讓你補充材料再審批,也有可能認為你資質差一點會讓你提高首付款,如果認為你征信有問題,還可能提高貸款利率啊。
所以,如果你認為銀行受理了你的貸款申請,就高枕無憂一定會按提交審批的條件過,那就錯了。
當然銀行遇到沒額度或者政策發生變化要提高利率也不是不可能,還是那句話,一切以雙方簽字的合同為準。
綜上所述,你手里沒有任何有效的證據能夠主張權利,只憑當初申請的口頭約定(甚至不能稱為約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業內的規則也是以放款時的利率為準。
我個人建議不要太執拗,以目前的形勢,拖下去利率可能還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