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時候他人需要用錢的時會進行貸款,債權人往往會要求貸款人進行一定的擔保。對于擔保人來說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如果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怎么辦?這是很多擔保人都疑惑的問題。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擔保法》第十九條規定: 當事人對保證責任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保證責任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八條規定: 連帶責任保證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相關知識: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的責任區別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而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其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一)一般保證的法律責任
如果您為他人建立的擔保是一般保證的話,則債權人先應對實際履行的債務人,即債主提起訴訟要求其還款,如果已經對其提起訴訟并對其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該債權人才可以請求您承擔擔保責任,但如果債務人變更住所,導致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或者債務人已經破產,案件已經被法院受理,應中止執行程序,再或者您書面放棄此項權利的,債權人可以直接找您償還債款。
(二)連帶保證的法律責任
如果您在保證合同中與債務人約定承擔連帶責任或者沒有約定再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都應當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即債權人有權越過實際債務人而向您請求償還債款。但無論哪種擔保形式,您承擔保證責任后,都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建議您收集您替您朋友償還的債款的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您朋友對您償還債款,承擔其應承擔的責任。
因此,當您在為他人做擔保的時候一定要考慮需要承擔的后果,在做決定是否要進行擔保,以免自己受到損失。如果你的情況比較復雜,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