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走人是最蠢的辦法,也是會產生對你最不利的結果。面對高利貸,如果還不上,最有效的辦法其實是你主動去法院起訴,才能真正擺脫困境。講講應該怎樣應對高利貸?
1.假如欠款人跑路了,那欠款人和擔保人都想面對最不利的后果。為什么?雖然高利貸放貸人是找不到借款人,但是高利貸者會趁機向法院進行單方面訴訟,在此情況下,如果法院立案之后,發立案通知和傳票,都通知不到本人。那么法院也會缺席進行審理和審判,此時只有高利貸一方的證言、證詞和證人,很容易法院會受到誤導,做出不利于借款人的判決結果。
法律是無情的,當判決做出之后也通知不到借款人,一般在15日之內就會判決生效。生效之后,借款人也不會履行判決內容,那放貸人就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之后會將借款人和擔保人送入法院失信執行人名單。那終身都將收到此黑名單的影響。
2.最正確的應對方法是什么?即使還沒到高利貸歸還日,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決合同無效,僅歸還放貸人本金。法院受理后,如果查證,借款利息高于國家法定最高利率36%,將會判決接待合同無效。既然無效,那只能僅僅歸還本金即可,至于利息部分,將由法院按照相關規定適當給付,一般法院會視其他相關情節,判定給付零到年化6%之間,作為資金占用補償。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辦法。
所以當借款人面對高利貸時,一定不要被動去躲避和逃離,而應該主動的去面對和應對。如果在借款過程中,還有預扣利息的行為,那就更有利了,法院會將此預扣利息,直接從應還本金中扣除。舉例說明:
借款合同10萬,預扣利息9萬,約定利率為月四分,這是一個典型的高利貸放款,法院會判定,歸還本金額為9萬(10萬-1萬=9萬),并按照9萬,給予適當資金占用費。
目前國家針對高利貸都進行了嚴格的管制和打擊,所以此類訴訟,法院一般都會受理比較快,判決也比較嚴格。切實來保護社會資金往來的正常秩序。如果放貸人不是個人而是無資質的放款公司,那法院可能還會進行處罰,并會同其他相關部門進行后續處理。記住一點“高利貸是人人喊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