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一人失信怎么需要禍害全家呢?從法律上也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從社會公平性也不會讓這類事情發生。如果真的發生了,這真是社會的倒退啊。
1.一人失信,有可能配偶會受到一定牽連,這是不可避免的一件事,但是影響范圍很有限。例如可能單獨以配偶的名義去申請銀行貸款,有可能會受到影響。有可能夫妻共同置辦的房產,受到查封和拍賣。有可能在同某些債權人簽訂還款方案時,會被債權人要求簽字擔保。但是僅僅受這些影響,其他影響都沒有。
配偶的正常生活和正常權益不會受到影響。例如配偶申請信用卡,一般不會受到影響;配偶進行出國旅游,購買商品也不會受到影響。更不可能凍結配偶的工資卡或銀行賬戶。
2.一人失信,至于父母和子女,更不應該受到牽連。在法律上人成年之后,要為自己的行為而負責,所以父母是不會不應該,也不可能為子女的問題而承擔責任的。而子女受到父母的撫養還未成年,本身也不具備承擔責任的能力。至于子女受牽連,上學、考公務員、當兵那就不更不應該了,那反而是剝奪了子女的正當社會權力。
那是子女,如果是上貴族學校,這就有可能要商榷一下,因為他的來源都由父母供養,他可以得到社會平等教育,但不應該得到社會貴族教育,貴族教育所出的資金來源,那還不是父母給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屬于失信人轉移資產的一種結果。
3.以上所說的兩種情況分析,可是不包括失信人惡意轉移財產,獨自承擔債務的情況。法院也會做審查失信人是否有在婚姻內轉移債務的行為。有很多失信人,在訴訟開始前,或剛開始,采取協議離婚,將債務承擔在自己名下,將資產全部轉移出去。這是在法律上是違法的。現在很多法院對這種轉移非常重視,會進行審查,明確雙方的資產分配情況,以最大利益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4.現在法律上對于失信人及其家屬的責任承擔和責任豁免,還沒有系統的明確規定。在各地政府和法院執行中,現在方法各一,有的也有一些過火之處,尤其是針對子女升學考試和政審,其實是違背社會公平性,也剝奪了正當的權益。但是在未來的個人破產法出臺時,會對此有著明確的系統性判定和法律指導,所以全社會,包括債權人和失信人,以及家屬,都在盼望著早日出臺。
“禍不當子女,禍不及父母”。這是社會追求公平和正義的必然結果,也是法律制定的準則。另外,絕不放過任何一個惡意討債者,也是未來個人破產法中明確規定的范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