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農村信用社債權債務的問題該找誰?我父親13年前在農村信用社進行了貸款,當時是農村扶貧貸款的(無財產抵押),金額20600元,至今未還,中間銀行也沒有催過,到現在2020年來催款,按理說一般是欠錢要還的,但是后來我們問了一下,村子里面很多人在10幾年前都在農村信用社進行了貸款,且也至今未償還,如果是國家有這個政策出來告知現在都要還,那么應該大家都會遇到這個問題都要還,但是目前只有我父親接到了這個催款電話,說要起訴我父親。我們也懷疑是詐騙,內部的工作人員想要錢回去,私吞。因為要還錢這個肯定大家都要還的,但是只有我父親面臨了催款起訴的情況。這種情況一般怎么處理,目前父親70多了也無償還能力
理財序回答:
出現這樣的情況很多,建議你們先去了解一下具體情況,看看借款合同是不是自己簽的,然后可以考慮合同到期后,信用社沒有要求債務人還款,在法院來說已經過了訴訟時效。
農村信用社貸款每年到期還款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根據簽訂的借款合同上,對于利息和本金的還款方式是按照約定來還。
(2)如果約定的是按年結息,到期一次性還本,還一年的利息即可。
(3)此外還有按季借息,到期一次性還本;按季借息,分期還本。
附錄:
農村信用社簡介:
農村信用合作社(RuralCreditCooperatives,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