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是多少?領取條件是什么?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佛山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多少個月?
領取期限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是根據參保人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的。
1、繳費年限1至4年的,每滿1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
2、繳費年限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1個月;
3、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計算 | |
| 繳費年限 | 領取期限 |
| 滿1年 | 1 |
| 滿2年 | 2 |
| 滿3年 | 3 |
| 滿4年 | 4 |
| 滿5年 | 6 |
| 滿6年 | 8 |
| 滿7年 | 10 |
| 滿8年 | 12 |
| 滿9年 | 14 |
| 滿10年 | 16 |
| 滿11年 | 18 |
| 滿12年 | 20 |
| 滿13年 | 22 |
| 滿14年 | 24 |
領取條件
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按照法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特別說明:
按最新文書法定,除超齡人員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失業保險的申領人員外,失業人員可先申領失業保險金,再按法定辦理失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