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銷失業登記的情形有哪些?上班了為什么失業登記要注銷的?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登記失業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注銷其失業登記:
1、已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2、被各類用人單位錄用;
3、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或民辦非企業;
4、已從事有穩定收入的勞動,并且月收入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5、入學、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7、被判刑收監執行;
8、死亡;
9、無正當理由連續3次拒絕接受公共就業服務;
10、連續6個月無法取得聯系;
11、失業登記期滿,未續辦失業登記;
12、其他已不再處于失業狀態的。
延伸知識:辦理失業登記的渠道有哪些?
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可通過線下或線上渠道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線下渠道為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線上渠道為本市辦理失業登記的網站、手機客戶端、微信等應用平臺,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開設的失業登記全國統一服務入口等,目前主要渠道如下:
1、“一網通辦”PC端、“隨申辦”;
2、全國統一服務平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或下載“掌上12333”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