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失業證辦理條件是什么?多少歲可以辦理的?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福州失業證辦理條件:
(一)、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未就業的;
(二)、從各類用人單位就業轉失業的;
(三)、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主停業、倒閉停止經營的;
(四)、靈活就業人員中斷就業的;
(五)、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的法定條件的;
(六)、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統一安置的,隨軍家屬未就業的;
失業登記應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張;
(3)失業前身份、學歷、專長有關證明(學歷證書、技能證書、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4)填寫《福州市城鎮失業人員登記表》;
注:
1、1999年以后畢業的初、高中畢業生還需持有勞動預備制職業培訓和職業教育畢業或結業證書,方能申辦《失業證》;
2、每年十一月份失業人員掀起《失業證》到發證機構進行年度審驗,未經年檢《失業證》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