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積金死亡怎么提取?哪些人可以申請的?辦理條件及途徑有哪些?隨社保網小編來了解一下。
繳存公積金的人去世怎么辦?去世公積金怎么處理的?
東莞公積金死亡提取辦理指南
申請人范圍:
此項業務的申請人為公證書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賬戶要求:
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將轉入公證書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賬戶。提取轉賬賬戶、提取綁定賬戶的條件請參照《提取綁定賬戶指南》。
此類提取申請人公積金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否則不允許辦理。
辦理材料:
1、申請人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死亡職工的身份證件無需提供);
2、死亡證明(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鑒定、火化機構的火化證或相關部門的戶籍注銷證明(均為原件),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上述證明的例如在家病逝、土葬,允許提供村委會證明作為死亡證明);
3、具有法律效力的繼承或受遺贈文書(繼承、遺贈公證書原件或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均需原件,材料需注明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繼承、遺贈事項);
4、繼承人、受遺贈人借記卡或活期存原件(申請人本人名下在廣東省內(除深圳市及省內個別銀行)開設的有效人民幣活期儲蓄賬戶(如借記卡、活期存折,不支持信用卡、定期存折、聯名存折,具體銀行范圍詳見中心網站)
5、公證部門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原件、受托人身份證件原件(繼承人委托他人辦理時需提供)
網上辦理方式:
一、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網上辦事大廳;
二、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
線上業務審核時間:T+3個工作日;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通過現場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當場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確定。經審看查詢,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的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員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的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的法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
3.審看查詢:受理后,審看查詢人員對材料進行書面審看查詢,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審看查詢確定。
4.確定:符合的法定條件、標準的,準予通過,發送短信告知申請人;不符合的法定條件、標準的,不予通過,告知申請人并在退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