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積金新規2024 公積金貸款“認房不認首次貸”且取消戶籍限制
僅使用了一次公積金貸款,但名下在武漢市無住房,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時,執行武漢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法規。
同時,2025年4月30日(含)前,公積金異地貸款對象范圍擴大至全國各城市公積金繳存職工,取消借款人(含配偶)須武漢市戶籍的限制條件。
2024年12月31日前,購買新城區特定商品住房項目的家庭,可通過公共服務平臺申請購房消費券用于購房。各新城區可結合轄區實際,對于各類人才、多子女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進一步制定支持住房消費方法。東湖高新區、武漢經開(漢南)區、長江新區參照執行。
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實行“認房不認首次貸”。階段性調整異地貸款使用條件,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戶籍地和繳存地限制。對武房發〔2023〕8號文書中關于“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法規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
調整家庭首套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在武漢市僅有一套住房且正掛牌出售的家庭,辦理新購一套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時認定為首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