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辦理退休手續,養老金計發基數是按2023年還是2024年?下面就隨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詳情。
在廣東,2023年12月辦理退休手續,2024年1月首次領養老金,他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是采用2023年還是2024年?
這個跨年度的問題在2022年后有了變化:
2021年12月辦理退休手續,2022年1月首次領養老金,他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是采用2021年的,這樣,他可以參加2022年的養老金普調。
2022年12月辦理退休手續,2023年1月首次領養老金,他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是采用2023年的,這樣,他不可以參加2023年的養老金普調。
我有兩個朋友剛好是22年1月、23年1月首次領養老金,印證了上述做法。
因此,2023年12月辦理退休手續,2024年1月首次領養老金,他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是采用2024年的,他不可以參加2024年的養老金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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