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生育保險報銷范圍和標準是什么?附報銷條件、報銷范圍、報銷標準下面就隨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蘇州生育保險報銷范圍和標準的詳情。
在職女職工生育
報銷條件
1、符合法定生育條件;
2、生育或流(引)產時,用人單位為其正常參加生育保險;
3、用人單位為其正常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及以上(含生育或流(引)產當月)。
說明
對生育或流(引)產時用人單位為其正常參加生育保險,但正常連續繳費時間不足10個月的參保女職工,待繼續正常連續繳費直至滿10個月后,按法規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結付報銷生育醫療費、圍產保健補貼和生育營養補貼,生育津貼結付到其生育或流(引)產時社保關系所在單位。
報銷范圍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產前檢查費、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補助。
報銷標準
1、產前檢查費:女參保人員產檢待遇享受期,從其在社區衛生健康部門登記生育信息之日起,至本次產程結束(生育分娩或因生育引起流產、引產)之日止。已在定點醫療機構登記產檢信息的參保人員在待遇享受期內發生符合產前檢查待遇結付范圍的費用,在3000元限額內,由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全額結付。
2、生育醫療費:女參保人員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所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結付法規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及符合醫療保險用藥范圍、醫療服務項目結付范圍的住院費和藥費等生育醫療費用,由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全額結付;分娩時并發法規病種疾病,發生符合結付法規的醫療費用,由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生育保險法規結付。
列入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結付范圍的生育并發癥病種包括:羊水栓塞、難治型產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彌漫性微血管內凝血(DIC)、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內膽汁淤積癥、妊娠合并心力衰竭、妊娠合并腦血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血小板減少、重癥產科感染、產科多器官功能衰竭。
3、生育津貼:生育前12個月單位月平均繳費基數/30×計發天數。職工休產假期間,若出現未按時足額繳費、補繳費或中斷繳費的,相應月份天數從生育津貼計發天數中扣除。
計發天數: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20天;妊娠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30天;妊娠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42天;妊娠滿7個月引產的,98天。順產的,158天;難產、剖宮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4.一次性營養補助:按法規享受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的在職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生育分娩或妊娠滿7個月引產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營養補助。按本市上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計發。
在職男職工陪產
報銷條件
1、符合生育方案;
2、配偶生育時,男職工用人單位已為其按時足額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
3、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法規享受護理假。
說明
護理假生育津貼是男職工按照有關法規享受護理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護理假期間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其休假前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高于其休假前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報銷范圍
護理假生育津貼
報銷標準
護理假生育津貼=計發基數×15天(護理假天數)
計發基數:按配偶生育時男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前12個月生育保險月人均繳費基數除以30。
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
報銷條件
1、符合生育方案;
2、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產、引產)時,男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按法規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并具備職工醫療保險待遇享受資格;
3、配偶未就業,且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說明
男參保人員配偶的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產、引產)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除了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外,不享受其他生育待遇。
男參保人員未就業配偶已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方案享受相關醫療待遇的,不再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
報銷范圍
未就業配偶一次性生育補貼
報銷標準
按照市職工生育的醫療費用定額標準(職工生育的醫療費用三級醫療機構標準和生育產前檢查額度標準)的50%發給一次性生育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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