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從2014年10月份開始調整,在調整之后,事業單位的在崗人員不僅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了,就連職業年金的費用也開始繳納了,那在2023年退休的公務員,職業年金是如何計算的?和養老金一起發放嗎?
根據我國的法規來說,職業年金是屬于補充養老保險制,是屬于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二大支柱,而與基本養老保險不同,職業年金的繳費比例和發放方式,都是與養老保險的不同的。
比如參加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可以終身領取的,每年還可以享受養老金上調的待遇,與此同時,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和退休人員,還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遺屬補貼待遇。
而職業年金的待遇就只有一種,就是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之后,退休人員可以按月或者一次性提取職業年金,而等到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里面的錢領完之后,退休人員的職業年金就不可以領取了。
對比來說,職業年金的計算方式也是比較簡單的,由退休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除以計發月數就可以了,比如在2023年辦理退休的公務員,假設職業年金的個人賬戶余額是95000元,在60歲辦理退休的情況下,每月的職業年金就可以領取683.45元,而養老金的待遇則是根據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退休年齡和當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等數據計算,
除此之外,在2023年辦理退休的公務員,因為退休時間是十年過渡期之內,所以養老金就會按照新老方案對比的方式進行計算,與此同時,退休人員的職業年金繳費時間也是比較短的,也正是因為如此,退休后的職業年金待遇才會這么低的。
那在事業單位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之后,每月的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并不是一起發放的,而是分2筆進行發放的,這樣就可以讓退休人員一目了然的確定發放金額和發放渠道。
根據各地的發放時間來說,有些地區是先發放養老金,而有些地區則是先發放職業年金的,比如江蘇的發放時間是:職業年金是提前到賬的,在每月的12日上午再發放養老金,而對于山東的發放時間來說,養老金是比職業年金先到賬2天左右的,還有甘肅的發放時間,養老金的發放時間不變,而職業年金的發放是時間統一到每月的25日到30日了。
從兩種待遇的發放渠道來說,養老金是由養老基金發放的,而職業年金則是由職業年金投資運營公司發放的,在咱們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領完之前,咱們的職業年金一直都是在職業年金投資運營公司的,因此在發放職業年金的待遇時,也是這個公司給咱們發放的。
總結來說,在2023年辦理退休的公務員,職業年金是由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而對于各地的養老金和職業年金來說,截止到目前都是分開發放的,并不是與養老金一起到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