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夏天6月開始江西省都會發放夏天高溫補貼,只要是符合條件的用戶,都是可以直接去申請高溫補貼的。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支付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只要是符合有關法規的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都應當享有高溫津貼,試用期也不例外。那么江西省2023年高溫補貼能領多少錢呢?接下來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了解一下。
2023年江西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1、用人單位選擇按月發放高溫津貼的,每年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為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高溫津貼標準每人每月由原來的2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16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2、用人單位選擇按照勞動者實際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計發高溫津貼的,全年當中凡安排勞動者在35°C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案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C以下的,應當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標準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其中,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每人每小時不低于3元的標準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按照法規,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另外,按照法規,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并應保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二、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降低勞動者工資
“三伏天”氣溫高、氣壓低、風速小,人人應注意防暑降溫。然而,“三伏天”仍有勞動者堅守工作崗位,比如室外工作的建筑工地農民工、室內工作的司爐工等。
按法規,高溫工作者可領高溫津貼,那么,天多熱算高溫?省人社廳確定,結合山西省氣象特點,每年6月、7月、8月3個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C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案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C以下的(不含33°C),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符合條件的在崗職工,領取高溫津貼的標準是,每人每月240元。
高溫補貼怎么發放
高溫補貼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全國其他省市的高溫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為天津。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高的多數為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企業不發高溫津貼將會怎樣?
根據有關法規,高溫津貼必須以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清涼飲料,防暑降溫用品等實物形式代替,如果用人單位違反相關法規,且逾期未改正的,將面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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