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職工自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嗎?工傷如何認定的?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用人單位未法定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出事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受傷后用人單位應在幾天內申請工傷認定?
職工發生出事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法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出事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社會保險有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怎么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出事傷害的;這里,要理解和把握“出事”的本質是“意外的損失或災禍”,有漸進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蟲感染等)和突發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墜物傷及等)兩種,不可拘泥于突發性一種情況。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出事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出事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出事傷害的;
7、法律、法規法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出事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殘或者自殺;
(四)法律、法規法定的其他情形。
對工傷認定有異議怎么辦?
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確定不服的、或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用人單位或者受傷職工可以依法申請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有關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