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是老年人生活的重要保險,也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每年都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進行適當調整。今年,按照人社部有關法規,全國各地仍然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結合的原則進行調整。養老金人均增幅為3.8%。
本次養老金調整涉及范圍廣泛,凡是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規辦理完正式退休手續并已領取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均可參加本次調整。目前,各地正在有序發展養老金調整發放工作,預計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并補發1月至6月的差額。
截至目前,寧夏、遼寧、河南、河北、天津、江西等六個省市已先后公布了2023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這些方案有什么特點和差異?哪里的方案更人性化、更受歡迎?本文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對比盤點,供大家參考。
一、定額調整
定額調整是指同一地區所有退休人員都按照相同的金額增加養老金。這種方式體現了社會公平,縮小了養老金之間的差距,有利于社會和諧穩定。這種方式對于養老金水平偏低、繳費年限偏少的群體最為有利。
在已公布方案的地區中,今年定額調整標準最高的地區是寧夏60元,其次是天津48元,河北40元,遼寧及河南是35元,江西最低33元。
從定額調整標準看,寧夏和天津對于弱勢群體更加關愛,給予了較高的增加幅度。而江西則相對較低。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是指根據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兩個因素來增加養老金。這種方式體現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促進了社會效率和公平。
1、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是指根據退休人員退休前的累計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來增加養老金。這種方式有兩種模式:一刀切式和階梯累進式。
一刀切式是指不分檔次,每滿一年增加相同的金額。階梯累進式是指分檔次,每滿一年增加不同的金額,通常是超過一定年限后增加幅度更大。
2023年已公布的數據:
寧夏:15年以內一律共增加15元;16年起,每滿1年增加2元。因公致殘人員,繳費年限不足30年的,按30年計算。(工齡單價15年以內1元,第16年起2元)
遼寧: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養老金1.5元。(工齡單價15年以內1元,第16 年起1.5元)
河南:繳費年限(含視同,不含折算)不分檔次,每年增加養老金1.2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工齡單價等于1.2元)
河北: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掛鉤,每滿1年,養老金增加1元,不滿1年的零頭,均按1年計算。(工齡單價等于1元)
天津:不滿1年的部分,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一律增加22.5元。超過15年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增加1.5元。(工齡單價約等于1.5元)
江西:繳費每年一年增加1元。(工齡單價1元)
從工齡單價看,河南、河北、天津的工齡單價屬于一刀切式,天津1.5元>河南1.2元>河北/江西1元。
寧夏和遼寧采取階梯累進式。這兩個地區15年以內的工齡單價都是1元,第16年起,寧夏2元>遼寧1.5元。
綜合來看,天津和寧夏的工齡單價含金量高,更能體現長繳多得的社會激勵精神,相對而言,河北及江西的工齡單價含金量則較低,繳費年限在收益上沒有明顯的優勢。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
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是指根據退休人員參加本次調整前的養老金絕對金額來增加養老金。這種方式也體現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2023年已公布的數據:
河北:1.4%
江西:1.2%
河南:1.1%
天津:1.15%
寧夏:0.95%。
遼寧:0.7%
從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比例看,河北及江西比較高,更能體現長繳多得的社會效率和公平,相對而言,遼寧則比較低,比較照顧養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員。
三、傾斜調整
傾斜調整是指針對一些特殊的群體或地區,給予額外的增加幅度。這種方式體現了社會關懷和保險,有利于促進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1、高齡傾斜調整
高齡傾斜調整是指根據退休人員的年齡來增加養老金。這種方式對于高齡老人更加友好,體現了對老人的尊重和愛護。
2023年已公布的數據:
遼寧:70~79歲:增加35元;80歲及以上“增加70元。
河南:年滿70歲、75歲、80歲、85歲、90歲的,分別增加25元、30元、40元、50元和60元。
江西:年滿70歲、75歲、80歲、85歲:分別增加33元、38元、43元和48元。
河北:年滿70歲、75歲、80歲:分別增加20元、30元和40元。
天津:年滿70周歲、75周歲、80周歲,分別增加20 元、30元、40元。
寧夏:70~74歲:增加10元;75~79歲:增加15元;80歲及以上:增加20元。
從高齡傾斜調整標準看,遼寧、河南對高齡老人(尤其是80歲以上的)傾斜力度更大、更人性化。相對而言,寧夏高齡傾斜待遇水平比較有限。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調整
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是指根據退休人員所在地區的艱苦程度來增加養老金。這種方式對于生活在艱苦條件下的退休人員更加關心,體現了對他們的支持和鼓勵。
河北:一、二、三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分別增加15元、20元、25元。對駐外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艱苦程度超過河北本地的,傾斜增加30元。
寧夏:一類地區增加10元,三類地區增加15元;
遼寧:5元;
天津/河南/江西:不屬于艱苦邊遠地區,不享受此項傾斜方案。
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標準看,河北對這一群體愛護有加,傾斜力度相對大,最高每月可額外增加30元。而遼寧的傾斜水平則比較低。只有5元。天津、河南、江西不屬于艱苦邊遠地區,不加評述。
結論
通過對比六個省市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可以看出如下共同特點和長期趨勢:
定額調整標準逐年走低,掛鉤調整力度走強,傾斜調整方案比較穩定,每年變化最小,并且高齡門檻趨于統一70歲。
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是主基調,定額調整則趨于弱化。至于傾斜調整則有著明顯的地區差異。
目前看,寧夏和天津的方案考慮得更全面、更人性化。
建議各地在制定養老金調整方案時,充分考慮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養老金水平、退休人員結構和需求等因素,綜合運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等方式,平衡好社會公平和效率的關系,盡可能滿足退休人員的合理訴求,提高他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期待著接下來其他地區的方案有更好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