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不少繳存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辦理了委托扣繳業務后,都會問每月幾號進行扣繳?為什么到了扣繳時間卻未扣繳?具體原因是什么?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委托扣繳時間
1、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在當月24日前(包含24號當天)辦理委托扣繳的,首次扣繳時間為當月25日,而當月25日后辦理委托扣繳的,首次扣繳時間為次月25日(扣繳協議生效時間以及扣繳起始月份在返回的辦理回執上已切確)。
2、按照協議上的約定,辦理委托扣繳的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在每月24日前(含24日)辦理好人員變動或調整,并存入足夠金額,保證賬戶存足資金以備扣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于每月25日進行扣繳,扣繳后在與應繳金額一致的情況下,3個工作日內資金會計入個人賬戶,到時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可登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查看(協議上切確)。
對于余額不足或其它原因扣繳不成功的,將于下月的5日和15日進行補扣,補扣不成功的,視為終止代扣(回執和協議上均已切確)。
未能按時扣繳原因
1、扣繳時間遇到國法定節假日,除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順德農商銀行等六家銀行以外開戶的單位和個人,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2、簽約未能成功。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委托扣繳的銀行賬戶設置了某些限制(比如交易限額、二類賬戶等),可能影響該賬戶進行扣繳,請聯系開戶銀行核實。
3、賬戶余額不足,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可自行核實扣繳的銀行賬戶的資金情況。
4、賬戶戶名不符,例如個人姓名含有生僻字、銀行賬戶戶名與匯繳公積金單位名稱不一致、單位名稱中含有括號、生僻字、其他字符(例如全角半角的區別)等,均可能導致扣款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