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養老金將停發錢?究竟是怎么回事?
基本養老金調整目的是給退休人員漲錢,但并非是所有退休人員都能拿到,除了2023年新退休的人不能參加調整外,以下有3類人可能還將被停發錢,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一,未認證的人
養老金現在每年需要退休人員進行認證后,才能繼續發放,這是為了防止部分人在退休人員本人去世后冒領養老金,本地按照自然年度的是從當年的1月~12月,屬于按照遞延滾動認證的,現在很多人要看看自己上次認證的時間是不是滿足365天了,如果逾期未認證,養老金將在次月被暫停發放。
第二,去世的人
退休人員去世后,當月養老金還可以繼續發放,但從次月開始養老金將永久停發,家屬要及時的報告給社保機構,辦理停發手續,否則,下月如果繼續發放,這筆錢就是違規領取的養老金收入,還要返還。但家屬可以申領繼承本人養老金個人賬戶的余額,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屬于今年剛去世的退休人員,按照養老金調整范圍是對今年1~12月的養老金進行上調,調整前已經發放的月養老金,增發部分將補發,今年去世的退休人員,前幾個月的養老金需要給他們進行調整,這部分錢應該可以由家屬領取。
第三,失蹤超過6個月的人
養老金是終身制,只要退休人員在世,就會一直按月發放,去世后要停發,但有一類——失蹤人員,不能確定這類人失蹤期間是否在世,屬于失蹤時間過長的,法律法定的超過6個月后,從第七個月起,將暫停發放養老金,等本人回歸后,確定身份將補發原先的福利待遇。
不管是去世還是失蹤,家屬都不要存在僥幸心理,因為今年我國要嚴查違規領取社保待遇,發現后,還要被要求返還,并且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的法定,還將按照領取數額的2~5倍繳納罰錢,將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