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成都企業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多少?
從2022年1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和300%分別作為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用人單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按職工個人上月工資(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職工工資應按照職工應得工資計算,按照我國統計部門法定的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確定。
醫保補繳材料:
醫保局核實,用人單位主動補繳距當前4個月以內醫療保險費需單位經辦人持以下材料來醫保局辦理:
1.《 用人單位補繳申請書》(加蓋單位公章,并由職工本人簽字確認 );
2.《成都市醫療保險參保單位職工補繳核定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
3.勞動合同原件或確定勞動關系的相關材料 (收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
4.補繳對應月份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收取加蓋財務章的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