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補助金可以領多久?失業保險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申請條件是什么?接下來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最新相關資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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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業保險和失業補助金有什么區別
1、兩者之間的性質不一樣
失業補助金主要是我國為了給失業人員所提供的一種補助,失業保險金主要是給社保機構給失業用戶所提供的一種補償。
2、領取條件不一樣
只要失業了的人購買了失業保險,那就都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但是只能夠領6個月,不過失業保險金的要求就是,申請人必須繳納失業保險,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并且并非是本人主動中斷就業的。
3、待遇不一樣
在領取失業補助金的時候并沒有額外的待遇,但是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候,領取人仍然可以享受其他的社保待遇,比如說生育補助、醫保待遇等。
二、失業保險和失業補助金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1、當申請人的失業保險金期滿以后,如果仍然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同時已經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這個時候可以向相關的單位申請經濟補助,但是只能夠領一次。
2、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就是申請人在申領失業保險金之前必須連續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并且并非本人中斷就業,同時由相關的單位進行了登記,具有求職要求的人員。
不過各個地區的法規會有一定的差異,建議大家在身體之前先去咨詢一下社保機構的工作人員。
三、失業補助金可以領多久
1、失業人員所在的單位以及失業人員根據法規繳納失業保險的時間,在一年以上5年以下的可以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繳納時間在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可以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3、繳納時間在10年以上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如果是重新就業之后再次失業,則繳費的時間需要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跟之前沒有領取的期限進行合并,但是最長不能夠超過24個月。每個地方有著不同的法規,大家以當地社保機構告知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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