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單位新錄用了職工,應如何辦理新增參保手續?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職工參保登記并申報繳納醫療保險費。
線上辦理
數字認證(CA)用戶通過CA客戶端(同和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或常州市醫保網站)的“CA單位網上辦事-參保在線申報”錄入或導入參保人員信息,保存并提交。數據審核通過后,A客戶端自動生成《常州市醫療會保險職工新參保申報明細表》,網辦CA用戶也可在參保批量列表中查看反饋結果。
提示:
1.網辦CA用戶通過客戶端錄入或導入參保人員信息,提交后方能生效;
2.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參保不能在網辦操作。
醫保經辦窗口辦理
用人單位在申報工作日內(每月11日起,遇節假日順延),到n參保所屬醫保經辦機構窗口或街道(鎮)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所需材料為:(1)《常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2)外國人參保持《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n證》,港澳臺人員參保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提示:具有與中國簽訂社會保險雙邊或者多邊協議國籍的人員在中國境內就業參保繳費時須提供協議國開具的參保證明才能在中國境內免交部分社會保險險種。目前已有德國、韓國、丹麥、芬蘭、加拿大、瑞士、荷蘭、盧森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