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有什么條件?居民每年繳費都要進行參保登記嗎?
答:(一)除依法應當參加職工醫保的外,下列人員屬本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范圍:1.具有本市戶籍的居民(包括城鎮、農村居民);2.長期居住在本市的市外戶籍居民;3.本市職業高中、大中專學校中市外戶籍的在校學生。
(二)城鄉居民續保,無間斷繳費且參保登記信息較上年無變化的,直接通過銀行或稅務公布的繳費渠道繳費。
(三)首次在本區參保(需原參保地先申請停保)或者原參保登記信息有變更的需要到鄉鎮(街道)便民中心、社區辦理參保登記或變更登記。
線上辦理參保/變更登記渠道:四川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城鄉居民參保登記/城鄉居民變更登記按提示上傳資料提交。
城鄉居民集中繳費期之后哪些情形可以辦理中途參保?
答:居民因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滿、復員退伍、刑滿釋放、醫保關系無間斷轉移、當年新出生嬰兒等情形,未能在參保繳費辦理期內辦理參保登記繳費的,可在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憑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或街道(鎮)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自上述情形發生次日起(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超過(含)3個月辦理參保登記繳費的,從繳費之日起3個月后(新生兒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