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追繳社保時效期是多久?
一般來說員工的追繳期限都是一年,在當前勞動仲裁處理中,通常只能補交1年的養老保險,一年以前的則不能補交。
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部門不再查處。
前款期限,自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直至超過兩年起。
職工認為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的繳納社保的,可以要求社會勞動部門進行處理。
二、社保補繳需要哪些材料?
社保補繳主要有兩種情況:
如果是進行靈活就業參保補繳的話,需要我們提供參保人的戶口薄,養老保險補繳申請表,以及社保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地區都是可以進行靈活就業社保的補繳的。
如果我們是由參保單位進行補繳分話需要個人與參保單位的勞動合同,企業職工的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員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工資發放明細和員工補繳當月的個人繳納證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