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手工報銷
參保職工符合以下情形需手工報銷的,應當自生育之日起12個月內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之日起6個月內持相應材料至省醫保中心辦理。
經核準的跨省生育、因急診等原因產生的未刷卡生育醫療費用的提供1-6項和第8項材料;因流產、計劃生育手術等僅申請生育津貼的提供1-3項和第8項材料。
1.《省本級生育保險待遇申領申請單》(可現場領表填寫);
2.出院小結或疾病診斷證明(加蓋醫院章);
3.本人有效銀行儲蓄卡(注明開戶行);
4.有效醫療收費票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
5.醫療費用清單(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
6.《省本級未刷卡生育醫療費用備案表》(可現場領表填寫);
7.《福建省生育保險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申領生育醫療待遇個人承諾書》;(僅參保男職工申請其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費用待遇需填寫,可現場領表填寫)
8.《生育服務登記表》:以便利可及為原則從以下三種方式選擇其一:產前登記信息/共享信息查詢/參保職工自行提供的符合計劃生育的材料;因流產未及時辦理生育服務證明以及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參保人可提供結婚證替代。
用人單位未按相關法規及時為職工辦理生育保險并足額繳費,或者中斷繳費致使女職工無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女職工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我國法規的項目和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