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可以回戶籍地領取嗎?
可以,失業之后若是回戶籍地可以在戶籍地申領失業金,也可以在參保地申領失業金,畢竟很多人工作參保的地方不是自己的戶籍所在地,而失業之后回自己老家,可以少很多開銷,也能調整下心態。
【1】失業人員參保地與戶籍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可以選擇在參保地或者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2】選擇在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失業保險待遇按照戶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由戶籍所在地經辦機構發放。
失業金申領條件:
【1】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金申領期限:
【1】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一年不滿三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六個月。
【2】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三年不滿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3】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五年不滿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4】失業前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失業之后回戶籍地發展,并且把自己的社保轉移到了戶籍地,那么可以回戶籍地申請失業保險金,畢竟現在已經取消了失業保險金60日內申領時間的要求,意思就是失業之后在就業之前,可以隨時申領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