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離職怎么領取失業金?繳費年限會影響失業金金額嗎?失業金可以領幾次?
一、正常離職怎么領取失業金
如果一個人自愿辭職,并且不符合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那么他辭職后就不能領取失業救濟金。但是,如果因雇主拖欠工資而離開公司,用人單位有非法行為的,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此外,還有以下6種情況,可以順利領取失業救濟金。
1、解除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3、被用人單位開除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6、法律法規另有法規。
如果你滿足以上條件中的任何一個,就可以順利地領取失業救濟金了。
二、失業金可以領幾次
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幾次在法律上并沒有法規,只有符合領取標準即可領取。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法規,失業人員失業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用滿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可以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簡單來說即只要符合失業保險領取條件即可,沒有領取次數限制。
(1)勞動合同終止;(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4)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款法規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5)法律、法規法規的其他情形。),按法規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按失業職工失業前的合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來計算,城鎮合同制職工繳費1-5年:每滿1年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5-10年: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18個月;10年以上: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24個月。具體情況可咨詢當地勞動就業辦公室。
三、繳費年限會影響失業金金額嗎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長短與參保人失業前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的年限有關,繳納費用的年限越長,領取的期限也就越久,具體標準如下。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法規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年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可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繳費年限在5年以上10年以下,從第5年起,年費年限每滿1年增發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最高不超過18個月。
3、繳費年限在10年以上,失業保險金最高可領取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