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的領取并沒有次數的一個限制,我們想要領取多少次都是可以的,但是它有一個總體的領取時長的一個限制,一般來說失業金就是最高可以領取24個月,這24個月是進行累積的,如果沒有領取完就可以一直領取。
不過這24個月的領取一般也是有條件的,一般來說是跟我們失業保險的繳納年數有關系。
一般失業保險只繳納夠一年到5年之內,只能夠領取12個月的失業金左右,5年到10年之內可以領取18個月左右,10年以上才可以領取到24個月。
具體每個地區關于此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所以大家要看一下自己地區的條件。
失業金作為我們最低的一個生活的保障,他的一個發放標準是根據當地的最低工資的水平去進行制定的,一般來說失業金都是在大幾百塊錢左右,可以滿足我們最低的日常所需。
在繳納失業金的期間,我們可以不繳納養老保險,也可以不繳納醫療保險,仍然享受醫療保險的待遇,等到重新就業了之后再去正常的繳納社保。
當然我們也可以選擇在這個期間去繳納靈活就業的保險,這個大家可以詢問一下當地,具體是如何去進行辦理。
如果我們領取的是失業補助金,就一定要去辦理靈活就業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