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的。繳費基數越高,計算基礎養老金的相關參數“平均工資指數”越高,相應的基礎養老金也越高;個人賬戶是由歷年繳費逐漸積累起來的,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是計算養老金的組成部分,職工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這部分比例是要劃入到個人賬戶中的。繳費基數越高,按照比例劃入到個人賬戶的金額就越多,積累下來的儲存額也越多,養老金也就越高;反之養老金就低。
北京養老保險可以領多少錢一個月,其實養老金的計算就是按照月基礎養老和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總和來計算的。而基礎養老金則是要按照(全省上年度所有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來計算,而月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則是按照個人賬戶的余額÷計發月數來計算。
北京市關于2022年調整本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
按照兩部《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27號)要求,結合北京市實際,經批準,現將本市退休人員2022年基本養老金調整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
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內,2021年12月31日前經批準已辦理退休(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手續的人員,自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方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于不足整年的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告相關法規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在6250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養老金在625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其中,調整前月養老金在6250元以上的,按絕對額增加20元養老金后(不含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調整金額),低于6300(6250+50)元的,補足到6300元。
(四)企業退休的轉業干部、原工商業者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相關法規調整基本養老金后,低于調整后我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五)企業退休的我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于我國成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告》(勞人險〔1983〕3號)相關法規,享受原標準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5元。
(六)在按照上述相關法規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2021年12月31日(含)前年滿 6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繳費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七)企業退休的我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標準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按照本條第(五)款、第(六)款相關法規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每年增發兩至三個半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告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問題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內,按照原北京市勞動和社保局《關于《關于中央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方法》的通告》(京勞社養發〔2001〕74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正常事業費的中央轉制單位,轉制前已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仍執行原勞動和社保部、原人事部、科技部、建設部等《關于轉制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轉制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等問題的通告》(勞社部發〔2002〕5號)的相關法規。
(二)民間社會事務部門管理的地方退休、退職人員按此通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