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業保險領取條件和標準2022(最新)
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如果符合以上條件,則可以向戶籍地或最后參保地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
自2021年7月1日起,上海對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進行調整,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按下列標準計發失業保險:
• 第1-12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1975元/月;
• 第13-24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1580元/月;
• 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1330元/月。
失業補助金和失業金有什么區別?
第一點:申領條件不同
領取失業補助金對于失業原因沒有特殊要求,不管是本人辭職還是公司辭退都可以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不用交滿1年也可以領取,只是領取的時間比較短;而失業保險金要求只能是非本人意愿而被中斷失業的才可以申請,并且需要交滿1年才可以領取。
第二點:領取標準不同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時間和金額與其繳納的期限有關,繳納時間越久所能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也就越多,時間也越長;而失業補助金有法定時間,有最高領取月份限制,其領取的金額也比失業金要低。
第三點:待遇福利不同
用戶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間,依舊可以享受職工的醫保、生育補助費、喪葬補助金、一次性撫恤金等各種補貼待遇;而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沒有以上任何待遇可以享受。
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屬于兩種福利,但是領取這兩種救助金都需要繳納失業保險,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條件也不一樣。以上就是關于“失業補助金和失業金有什么區別,主要有這幾個區別”的全部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