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為什么不愿意開失業證明
失業證明不是用人單位開的,在你解除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給你出具一個“解聘合同,寫明與你解約的時間,就是合同終止時間,蓋單位公章。拿著解聘合同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登記,,并出具失業證明。
具有本市城鎮戶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未就業或與原工作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無勞動報酬或其他的經濟收入,有就業要求并且正在積極尋找工作的勞動者,可到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證。
二、失業證明怎么辦理
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需要戶籍資料時,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戶口所在 地派出的所可打印戶籍證明。首先應咨詢當地派出所,申請出具戶籍信息證明的,應提交以下材料:單位介紹信;單位工作人員有效身份證件;需要了解被證明對象戶籍信息的原因說明。
此外,委托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交委托書、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戶口簿;公民申請人為監護人的,還應提交監護人和被監護人居民戶口簿。
三、領取失業金有不有年齡限制
領取失業金沒有年齡限制,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省級勞保有關部門法規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旦超過了60日就不予辦理了,所以一定要趕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