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大家可能非常熟悉,失業補助金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甚至會將其認作是失業保險金。但實際,兩者不是同一種。 這是不能同時領取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實現再就業,其所交剩下的保險金則會封存起來,等將來再次失業后重新按照要求領取。如果領取失業補助金的話,失業保險金就會被封存,是領取不了的。
兩者的本質區別是不一樣的,所以更加造成了失業補助金和失業保險金是不能同時領取的這種情況。
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申請材料的區別
失業保險金要求保單單位提供兩份解除勞動關系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一份交給當地的社會保險中心,一份交給當地的勞動保障局仲裁委員會備案。
失業補助金則不需要提供這種材料,失業補助金需要的是提供一份退工證明,填寫失業人員特殊困難申請表,還有本人的書面申請等材料,這些就是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申請材料的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