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將實施全國統籌,需要注意什么才能領取更多的養老金?
實話實說,全國統籌以后對個人來說并沒有什么太大的改變,無論是在職員工還是已經退休的人員均沒有什么應該特別注意的地方。之前該怎么樣未來還是該怎么樣。
全國統籌不代表待遇一樣
看到“全國統籌”四個字很容易讓人以為未來全國31地養老金要吃大鍋飯,大家全部領一模一樣的養老金了。
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理解,統籌的方向主要不是在待遇上而是在養老基金的運營上。
中國有31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人民整體收入水平有低有高,繳費水平也不一樣。
這使得經濟發達地區的養老基金余額很高,發放當地養老金后還有剩余,而經濟條件較差地區的養老基金余額不足,運營起來捉襟見肘,甚至入不敷出需要補貼或者國企劃撥資本。
分開運營時出現了資金利用率不高的問題,經濟發達地區的養老基金明明有余額卻不能拿到不夠的地區發放。
統籌以后這個問題能夠得到部分解決。比如,甘肅省的養老金基金收得少、發得多,入不敷出;北京市雖然發得多但收得更多,每年都有盈余。將北京市多余的養老金基金轉移至甘肅省發放就能解決問題了。
這就是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實質。
參保人員堅持多繳、長繳
全國統籌后對于已經退休的人不會有任何影響,每月定時領取養老金就行了,不用擔心拿不到錢。當然,也不可能出現因為全國統籌導致領取的養老金數額增加或者減少的情況。
對于在職職工來說還是要堅持長期繳納養老保險,能多繳的就要多繳一點,這樣未來退休時才能領取更多的養老金。
值得注意的是,養老保險不會因為全國統籌回到幾十年前吃大鍋飯的時代,多繳、長繳才能多得的大原則不會發生改變。千萬不要抱著現在少繳點以后占便宜的錯誤觀點。
拓寬養老渠道
未來的養老不只靠社保一條路,商業養老保險、個人養老金等會作為補充。當然,這是建立在工作時愿意掏錢購買的前提下的。
任何性質的養老保險實質都是強制儲蓄,現在少花點錢,未來退休后多領點錢。